清償借款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嘉小字,110年度,332號
CYEV,110,嘉小,332,20210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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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嘉小字第332號
原 告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健
訴訟代理人 盧炳憲
陳谷庸
被 告 林丁發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9月16日下午3時18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陳美利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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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