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銀行法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重附民字,109年度,25號
TPDM,109,重附民,25,20210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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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重附民字第25號
原 告 范寧



賴景煌


被 告 王銘健


王銘章




郭俊佑



郭虹俐(原名郭怡汶)女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被 告 亞迪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銘健



被 告 富翊資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銘健



上列被告因本院107年度金重訴字第13號、107年度金重訴字第21
號違反銀行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按因犯罪而受損
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
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
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487條定有明文。查本件原告起訴主張其
因被告王銘健王銘章郭俊佑郭虹俐(原名郭怡汶)以亞迪財
務顧問有限公司及富翊資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名,進行吸金
騙,爰依法請求被告王銘健王銘章郭俊佑郭虹俐(原名郭
怡汶)、亞迪財務顧問有限公司富翊資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依法得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次
查,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
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22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江俊彥
法 官 林彥成
法 官 林勇如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意禎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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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翊資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亞迪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