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18693號
TCDV,110,司促,18693,20210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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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18693號
債 權 人 陳意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國瑞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得為本件請求之釋明資料(本件支票為記名票
   據,受款人指定為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且載明禁止背
   書轉讓,(雖禁止背書轉讓經畫線刪除,然僅有林昆達
   印文而無簽發者國瑞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印文,故仍
   視為禁止背書轉讓)聲請人非受款人,不得依票據關係為
   本件請求)。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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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瑞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