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0年度,218號
SCDM,110,附民,218,20210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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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218號
原 告 廖林金連 (住居所均詳卷)
被 告 周忠益苗栗縣○○鎮○○里0鄰○○00○ 0號
上列被告周忠益因被告李芷華被訴本院110 年度金訴字第36 號
案件,經原告對被告李芷華及共同正犯即被告周忠益提起附帶民
事訴訟。被告李芷華部分業據調解成立(案號:本院110年度附
民移調字第58號),而被告周忠益為共同侵權行為人,形式上符
合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得以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之要件。查其
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20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美盈
法 官 蔡玉琪
法 官 林涵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郭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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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