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單聲沒字第21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一中
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109年度聲沒字第101號,偵
查案號:109年度偵字第453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 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 次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 2項亦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張一中涉嫌違反商標法等案件,業 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偵字第4533號為不 起訴處分確定。而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品,經鑑定為侵害商標 權人即美商蘋果公司商標權之仿冒物品,有扣案物照片、搜 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詳 細報表、鑑定能力證明書各1份及鑑定人魏詩儷出具之APPLE 真品與仿冒品驗證報告2份附卷可稽,堪認上開扣案物屬侵 害商標權之物品,請依首揭法條規定宣告沒收。三、經查,被告張一中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新竹地方檢 察署檢察官於民國109年6月3日以109年度偵字第4533號為不 起訴處分確定等節,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 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而本案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保管 字號:109年度保字第976號,扣押物品清單見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533號卷第166至167頁),係為警於 被告上開違反商標法案件108年9月3日執行搜索扣押取得, 此有本院108年聲搜字第418號搜索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 察第二總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收據、扣押物品目錄表 各1份存卷可考(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533 號卷第108至115頁)。又上開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商標 權人美商蘋果公司指定之授權服務供應商神腦國際之員工魏 詩儷進行鑑定,確認並非原廠生產之商品而係仿冒品等情, 有鑑定能力證明書(含中譯本)影本、108年7月16日APPLE 真品與仿冒品驗證報告及所附仿品照片、109年1月20日APPL E真品與仿冒品驗證報告及所附仿品照片各1份在卷可稽(見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533號卷第66至86、126
至133頁)。足認本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確為侵害商標權 之物品,均屬專科沒收之物,揆諸前揭說明,不問屬於犯罪 行為人與否,均應依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 予以單獨宣告沒收。從而,聲請人就本件附表所示之物聲請 單獨宣告沒收,經核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 ,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3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哲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曾柏方
附表:(分別為仿冒蘋果LOGO圖案商標及「iPhone」等商標之物 品)
編號 扣案物品清單所載名稱 數量 商標權人 所侵害商標之註冊/審定號 1 仿冒iPhone排線 70件 美商蘋果公司 00000000號 2 仿冒iPhone背蓋(玻璃) 37件 美商蘋果公司 00000000、00000000號 3 仿冒iPhone電池 25件 美商蘋果公司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號 4 仿冒iPhone觸控面板 26件 美商蘋果公司 00000000、00000000號 5 仿冒iPhone背蓋 1件 美商蘋果公司 00000000、00000000號 6 仿冒iPhone電源轉接器 1件 美商蘋果公司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號 7 仿冒iPhone傳輸線 1件 美商蘋果公司 00000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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