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復權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消債聲字,110年度,19號
PTDV,110,消債聲,19,20210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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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消債聲字第19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 人 伍瑞全 

代 理 人 黃千珉律師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志文 
代 理 人 郭俊宏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代 理 人 林瑞玲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振芳 
代 理 人 林裕民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兆順 
代 理 人 林勵之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代 理 人 陳正欽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代 理 人 徐雅琳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代 理 人 陳俊嘉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代 理 人 賴曉秋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磊豐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司政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相 對 人
即 債權 人 中正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家毓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復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伍瑞全准予復權。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向法院為復權之聲請: 一、依清償或其他方法解免全部債務;二、受免責之裁定確 定;三、於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之翌日起三年內,未因第14 6 條或第147 條之規定受刑之宣告確定;四、自清算程序終 止或終結之翌日起滿5 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44 條( 下稱消債條例)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前經本院以109 年度消債職聲免 字第44號裁定免責確定,茲因聲請人已受免責之裁定確定, 爰依消債條例第144 條第2 款規定聲請復權等語。三、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經本院依職權調取109 年度消 債職聲免字第44號依職權裁定免責事件卷宗全卷核閱屬實。 是聲請人既已受免責之裁定確定,依前揭說明,其向本院聲 請復權,於法有據,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4 日
民事庭 法 官 曾吉雄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潘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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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磊豐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正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