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0年度,683號
KSDV,110,司票,683,2021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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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683號
 
抗 告 人 周豪君 

抗 告 人 周清田 

 
上抗告人與聲請人尤勝良間因110年度司票字第683號本票裁定事
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0年2月8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
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
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納則抗告駁回,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   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洪婉琪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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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