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09年度,281號
TNDV,109,簡上,281,2021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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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281號
上 訴 人 祭祀公業沈六順

法定代理人 沈勇誠
訴訟代理人 沈昌憲律師
被上訴人 沈甲戍
訴訟代理人 沈聖瀚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許嘉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4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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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