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仲裁執行裁定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10年度,506號
KSDV,110,補,506,20210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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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補字第506號
聲 請 人 岳增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偉綺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昱慶建設有限公司間商務仲裁執行裁定事件
,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程序費用。查本件聲請人聲請就中華民國
仲裁協會民國110年3月30日109仲雄聲義字第6號之仲裁判斷准予
強制執行,依上開仲裁判斷書主文所載,標的金額應為新臺幣(下同)2,923,252元,依仲裁法第52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3條第3款規定,應徵程序費用為2,000元。茲依仲裁法第52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命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7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黃悅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7 日
書記官 陳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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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昱慶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岳增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