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0年度,3091號
TCDV,110,司票,3091,20210604,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3091號
聲 請 人 張景林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李曉「真」、張武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
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李曉「真」姓名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
  具狀更正之,並提出相對人李曉貞(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張武進(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
  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