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18133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 健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柯中元(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
號)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陳報債務人柯中元(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
居地,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過院參辦。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1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18 日
書記官 游智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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