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7897號
CTDV,110,司促,7897,20210604,1

1/1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7897號
 
債 權 人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貴鋒 


債 務 人 宇豐金屬國際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李雲石 
人          
債 務 人 蕭秀容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壹仟壹佰玖拾貳萬元,及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
  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4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鐘雅欣
 
附表:
┌─┬──────┬──────┬───┬───────────────┐
│編│ 請求金額  │利息計算期間│ 年息 │違約金計算期間及利率     │
│ │(新台幣) │ (民國) │(%)├───────────────┤
│ │      │      │   │逾期六個月以內按約定利率百分之│
│號│      │      │   │十計收,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約│
│ │      │      │   │定利率百分之二十計收     │
├─┼──────┼──────┼───┼───────────────┤
│ 1│777,000元  │110年5月5日 │2.53 │110年6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 2│1,143,000元 │110年5月5日 │2.53 │110年6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 3│210,000元  │110年4月29日│2.53 │110年5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 4│390,000元  │110年4月29日│2.53 │110年5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 5│1,400,000元 │110年5月16日│2.53 │110年6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 6│2,600,000元 │110年5月16日│2.53 │110年6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 7│301,000元  │110年4月29日│2.53 │110年5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 8│559,000元  │110年4月29日│2.53 │110年5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 9│1,484,000元 │110年5月1日 │2.53 │110年6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10│2,756,000元 │110年5月1日 │2.53 │110年6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起至清償日止│   │               │
└─┴──────┴──────┴───┴───────────────┘

1/1頁


參考資料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宇豐金屬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