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消債更字第66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原金池
代 理 人 孫志堅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之事項。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 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 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 ,其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之。前項所需費用及進行 更生或清算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 人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 或清算之聲請,此觀同法第6 條規定亦明。再按債務人依消 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51條第1項聲請法院調解,徵收聲請費1, 000 元,債務人於法院調解不成立之日起20日內,聲請更生 或清算者,以其調解之聲請,視為更生或清算之聲請,不另 徵收聲請費,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3條之1第1項、第2項 規定甚明。
二、查本件聲請人前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之規定 向本院聲請調解(本院110年度司消債調字第85號)未能成 立,並經聲請人當庭以言詞聲請更生程序,有本院110年5月 18日調解程序筆錄附於上開調解卷可憑,然因聲請人漏未提 出如附件所示之事項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 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黃志微
附件:
一、請預納郵務送達費用6,450元(即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
,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
二、陳報聲請人聲請更生前二年之財產變動狀況:包含就不動產 、動產所為之所有有償(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無 償(贈與、第三人清償等)行為所生之財產變動:倘於該段 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應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坐 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買賣契約等)相關資 料。並提出最近5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 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三、請說明最高學歷。
四、請陳報現與何人同住?目前居住地址為何?並請說明現居住 之房屋為何人所有?使用權源為何?如基於租賃關係使用, 請檢附房屋租賃契約書及每期房租繳納證明文件。聲請人如 於戶籍地外之房屋另行租屋居住,請說明原因為何?戶籍地 之房屋為何人所有?現由何人占有使用?請一併提出相關證 明文件。
五、請陳報聲請人及受扶養人名下是否有保險保單?每年須繳付 保險費金額?並提出「聲請人」名下保單價值解約金或保單 價值試算表。
六、請提出子女領有育兒津貼2,500元、母親領有老人年金7,759 元之相關證明文件,並請說明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目前是否還 有領取其他社會津貼或補助,如有受領各類政府社福津貼補 助,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七、提出家族系統表,並說明每月實際支出母親扶養費用數額、 分擔比例為何、須由聲請人扶養之相關證明(如身心障礙證 明等)、並請釋明聲請人母親是否有投資松承實業有限公司 ?投資金額為何?有無擔任該公司之負責人?並提出該公司 105年至110年每月營業額資料。
八、請說明聲請人於108年5月至110年4月間及目前任職工作之地 點、內容及薪資結構(含津貼、補助、加班費、年終獎金、 強制執行扣薪等),每月工作收入若干元?並提出109年10 月份至110年5月份之薪資明細表及現任工作在職證明書,如 為臨時工亦請提出上開資料、說明上揭事項。另請說明自松 承實業有限公司離職之事由為何?
九、聲請人應詳細釋明與最大債權銀行協商成立後,有無依約繳 納?何時未再按期繳納?毀諾後之金錢用於何處?毀諾前、 後財產變動情形為何?且應補提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 ,致履行顯有重大困難之證明文件」(如提出診斷證明書、 住院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毀諾當時之每月實際收入與支出 金額、協商或調解時聲請人任職於何處、每月薪資為若干、 聲請人需負擔損害賠償相關證明文件等)、協商成立之資料
(須提出調解或協商之「完整資料」,應含附件每月每債權 人受償金額明細表,如遺失或未留存請自行向最大債權金融 機構申請補發)。
十、提出與民間債權人、中亞當鋪、長江當鋪借貸契約或提出相 關證明文件(需含有立約雙方簽章)。
十一、請說明車牌號碼000-00之汽車為何人所有?聲請人使用權 源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及該車行車執照影本。十二、請陳報聲請更生前5年(105年至110年)是否有出國?如 有,出國之事由為何?何以支付出國之相關費用?十三、請提出意定代理委任狀,雖已於調解程序提出,於更生程 序仍應補正。
十四、請依聯徵中心綜合信用報告之債權人資料查詢並補正債權 人(含債權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之經濟部商業司-商業 登記資料查詢資料,如其陳報之債權人姓名與商業登記資 料查詢資料不符,亦請一併具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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