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9年度,826號
PCDM,109,附民,826,20210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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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826號
原   告 彭淑姬
訴訟代理人 鄧又輔律師
被   告 NGUYEN THI THANH THUY(中文姓名:阮青翠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本院109 年度訴字第1294號),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9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彭全曄

                   法 官 白承育

                   法 官 劉思吟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廖俐婷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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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