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最高法院(民事),台抗字,110年度,388號
TPSV,110,台抗,388,2021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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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台抗字第388號
再 抗告 人 臺灣鐵路工會

法定代理人 陳世杰
訴訟代理人 林煥程律師
上列再抗告人因與相對人王傑等間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事件,
對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09 年度勞抗字
第109號),提起再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再抗告駁回。
再抗告訴訟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理 由
本件相對人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聲請在本案訴訟確定前,准其行使再抗告人之會員權利及第15屆會員代表大會職務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臺北地院裁定駁回聲請,相對人不服,提起抗告。
原法院以:相對人主張伊於民國109年7月20日至同年月24日間,分別填具候選人登記表以參選第15屆會員代表,再抗告人各分會於109年8月初公告伊等之選舉號次,109年8月20日選舉結束開票,並公告伊等均當選會員代表,詎再抗告人以伊等不具會員資格,否定伊等之當選,並由得票數次位之候選人遞補等情,業經提出理監事會等書證以釋明,堪認兩造間有爭執之法律關係存在,且得以本案訴訟解決之。又依再抗告人之章程(下稱章程)第13條第2 項規定、各級幹部選舉、罷免暨候選人登記規則,會員代表有4 年任期之限制,其有選舉、候選、罷免及其他依法之權利,於會員代表大會有發言、表決關於章程修改、工作報告及工作計畫之審查等各項重要議案等權利,乃會員及會員代表所享有之基本權,一經剝奪或限制,若待本案訴訟判決確定恐任期早已屆滿,即難回復原有之狀態,權益受有重大損害,應認具有急迫性。再抗告人之會員代表共104 席,相對人僅占其中5.7%,依章程第31條規定,單憑相對人尚不致於左右會員代表大會共同意思之形成及影響會務之推動,倘相對人之意見未獲其他會員代表之認同,自不能形成為會員代表之決議,對再抗告人應無損害可言。若相對人之意見為相對人其他會員代表所認同,而成為再抗告人之決議,亦屬社團法人之民主機制所當然,不能認為係屬再抗告人可能所受之損害,自堪認相對人就有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必要性,已有釋明。另斟酌再抗告人陳稱應以一屆召開4 次會員代表大會之成本約新臺幣(下同)49萬元為擔保金等語,及准許相對人暫時行使會員與會員代表權利,對再抗告人會務所造成之影響暨所受之可能損害等一切情事,酌定擔保總金額為48萬元,亦



即相對人每人8 萬元。相對人為本件之聲請,既係為暫時行使會員與會員代表權利,核其性質顯非代以金錢之給付可達其終局目的,且相對人將受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害等,不得認有民事訴訟法第536條第1項所定之「特別情事」,尚無從准許再抗告人提供擔保而免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是相對人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應予准許等詞,因而廢棄臺北地院所為裁定,改裁定相對人供擔保後,於確認兩造間會員關係存在及會員代表委任關係存在之本案訴訟確定、和解或撤回起訴等事由確定終結前,各得行使再抗告人會員之權利及再抗告人第15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之職務,經核於法並無違誤。
按民事訴訟法第538條第4項所稱應使兩造當事人有陳述之機會,包括以書狀陳述意見在內。再抗告論旨雖謂:原法院未就相對人於109年11月13 日抗告補充理由狀載「會員之發言、表決、選舉、被選舉、罷免權及其他依法應享之權利為會員之基本權利,若無法參與會務運作,所受損害屬重大且無法回復」予伊陳述意見之機會,剝奪伊之程序參與權,且逕為其不利之裁定,屬不備理由之違法云云,惟相對人於提出本件聲請及抗告時業已主張: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前,原得行使而無法行使之會員權及其會員代表職務,及無法參與理監事職工福利委員會代表選舉等,均屬重大而難以回復之損害,為其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原因等語(見第一審法院卷第19、21、22頁;原法院卷第21、25、26頁),再抗告人並於第一審法院、原法院提出關於本件無保全必要性之抗辯(見第一審法院卷第250、252至253頁;原法院卷第93 頁),自難謂原法院對於相對人所享有之會員及會員代表之基本權,若待本案訴訟判決確定,有無難以回復原有之狀態而受有重大損害,是否具有急迫性等作為裁定基礎或與該基礎有關連之事實、證據及法律之適用等項,於本件裁定前,未賦與再抗告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自無違反上開規定之情形。再抗告意旨,仍執陳詞,暨就原法院贅述而與上開認定無關部分,指摘原裁定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聲明廢棄,非有理由。
據上論結,本件再抗告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2項、第481條、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10 日
最高法院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官 高 孟 焄
法官 彭 昭 芬
法官 蘇 芹 英
法官 邱 璿 如
法官 徐 福 晋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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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