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豐原簡易庭(民事),豐補字,110年度,369號
FYEV,110,豐補,369,20210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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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豐補字第369號
原   告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上列原告與被告林雋翰等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
判費。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40,331元,應徵裁判
費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 項但書規定,命原告於
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本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4  日
         豐原簡易庭 法 官 段奇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4  日
               書記官 許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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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