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10年度,1028號
KSDM,110,聲,1028,20210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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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1028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錩璿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0年度執聲字第72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錩璿所犯如附表所示參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錩璿因犯妨害自由等罪,先後經判 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及第51條第5 款, 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 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以上 裁判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刑,刑法第50條第1 項前段、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 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 款 亦有規定。
三、經查:
㈠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3 罪,分別經法院判處徒刑如附表所 示,且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受刑人之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 份在卷為憑,核屬附表編號1 所 示裁判確定前所犯之數罪。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本院審核認聲請符合規定,應予准許。
㈡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 所示之罪,雖已於民國108 年11月 16日徒刑執行完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 卷為憑。惟受刑人所犯之數罪,若合於數罪併罰之案件,應 依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3條規定就數罪所宣告之刑定其 應執行之刑者,其在定應執行刑之前已先執行之罪,因嗣後 與他罪合併定應執行刑者,其前已執行完畢之刑,僅係檢察 官於執行法院所定應執行之刑時應予扣除,不影響該數罪應 合併定應執行刑之判斷。故本院自仍應依法就受刑人判決確 定前所犯如附表所示3 罪所宣告之刑,定其應執行刑。 ㈢考量受刑人所犯3 罪,犯罪類型分別為公共危險、傷害、妨 害自由,犯罪行為時間相隔1 個多月至數月,並權衡受刑人



上開犯罪所生危害之程度及受刑人整體犯行之應罰適當性等 總體情狀,就附表所示3 罪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並 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 、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8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4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曾鈴媖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4 日
書記官 簡雅文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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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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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公共危險 │傷害 │妨害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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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期徒刑3 月,如易科│有期徒刑4 月,如易科│有期徒刑3 月,如易科│
│ 宣 告 刑 │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
│ │折算一日。 │折算一日。 │折算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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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 107年4月30日 │ 106年10月27日 │ 106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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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查(自訴)機關 │高雄地檢107年度少連 │高雄地檢108年度少連 │高雄地檢108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偵字第114號 │偵字第103號 │第22588 號、108 年度│
│ │ │ │偵續緝字第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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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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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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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號│107年度簡字第4193號 │109年度簡字第2542號 │109年度簡字第3538號 │
│事實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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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日期│ 107年12月25日 │ 109年07月31日 │ 109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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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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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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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號│107年度簡字第4193號 │109年度簡字第2542號 │109年度簡字第3538號 │
│判 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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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 決│ 108年01月29日 │ 109年09月09日 │ 110年03月30日 │
│ │確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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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是 │ 是 │ 是 │
│之案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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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高雄地檢108 年度執字│高雄地檢110 年度執再│高雄地檢110 年度執字│
│ │第3632號、108 年度執│字第128號 │第2996號 │
│ │緝字第1339號(108 年│ │ │
│ │11月16日執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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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