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上字第279號上 訴 人 張上仁 訴訟代理人 賴鴻鳴律師 陳思紐律師 黃俊達律師 陳妍蓁律師 張嘉琪律師被上訴 人 黃邱淑如訴訟代理人 陳浩華律師複代理 人 郭廷慶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受命法官 黃瑪玲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6 日 書 記 官 蘭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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