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遺產管理人報酬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繼字,110年度,509號
ULDV,110,繼,509,2021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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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繼字第509號
聲 請 人 周志霖吳鵲河之遺產管理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酌定遺產管理人之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擔任被繼承人吳鵲河之遺產管理人報酬為新臺幣柒仟元,本件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合計新臺幣捌仟元,均由被繼承人吳鵲河之遺產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前經本院以109年度繼字第623號 裁定選任為被繼承人吳鵲河之遺產管理人。而被繼承人所遺 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經本院民事執行處以108度司執字第3 0172號拍定在案,拍定金額合計為新臺幣(下同)2,101,00 0元,爰聲請酌定聲請人擔任遺產管理人之報酬,以利聲請 人參與分配等語。
二、按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親屬會議按其勞力及與 被繼承人之關係酌定之;親屬會議不能召開或召開有困難時 ,依法應經親屬會議處理之事項,由有召集權人聲請法院處 理之;親屬會議經召開而不為或不能決議時,亦同,民法第 1183條、第113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聲請法院處理 關於酌定遺產管理人報酬事件所定應經親屬會議處理之事件 ,專屬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管轄;法院就前條第5項所定事 件所為裁定時,得調查遺產管理人所為遺產管理事務之繁簡 及被繼承人之財產收益狀況,家事事件法第181條第5項、第 182條亦有明定。
三、經查:
㈠、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已據其提出本院109年度繼字第623 號民事裁定暨確定證明書、本院民事執行處命令等件影本為 證,並經本院查核無誤。又聲請人係因本件被繼承人之繼承 人有無不明,無親屬會議選定遺產管理人,而由本院指定為 遺產管理人,顯然應由親屬會議處理之遺產管理人報酬事項 ,有親屬會議不能召開或召開有困難之情形,故聲請人聲請 法院酌定其報酬,自屬有據。
㈡、聲請人從就任遺產管理人後,進行之管理工作,包含代管被 繼承人之遺產,並參與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30172號強制執 行程序,本院審酌聲請人處理上開事務,及後續所需時間之 久暫、耗費人力之程度、及各債權人受償權利之保障,並考 量被繼承人所遺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拍定金額為2,101,000 元等一切情狀,認聲請人任被繼承人吳鵲河遺產管理人之報



酬金額,核定為7,000元,尚無不合。
㈢、綜上,本件聲請人擔任遺產管理人之報酬金額應核定為7,000 元,又本件聲請費用1,000元,共計8,000元(計算式:7,00 0元+1,000=8,000元),乃裁定如主文所示。四、末按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左:㈠編製遺產清冊。㈡為保存遺產 必要之處置。㈢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之 期間,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 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之聲明,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 遺贈人為管理人所已知者,應分別通知之。㈣清償債權或交 付遺贈物。㈤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或遺產歸屬國庫時,為遺產 之移交;受任人應受報酬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非於委任 關係終止及為明確報告顛末後,不得請求給付,民法第1179 條第1項、第548條分別定有明文。而遺產管理人管理被繼承 人之遺產,性質上係屬於委任契約之法律關係,則依前揭民 法第548條第1項規定委任報酬後付之原則,在遺產管理人受 委任之事務尚未處理完畢前,不得請求報酬。本件聲請人自 就任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後,進行之管理工作固有依法代 管被繼承人之遺產、參與前揭強制執行程序,惟並無對被繼 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報明債權及願受遺贈與否之公示 催告,難謂已執行完畢遺產管理人之職務。本院考量被繼承 人所遺上開遺產既已拍定在案,為免延宕該強制執行程序及 妨礙該案債權人之權益,就本件遺產管理報酬先予以核定, 俾令聲請人得憑本裁定參與分配,使上開強制執行程序得順 利進行及保障債權人權益;至其餘未完成部分,聲請人仍應 依法執行上開法定職務,並於職務執行完畢後,向本院陳報 處理遺產之狀況及提出有關文件,附此敘明。
五、依家事事件法第127條第4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9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林秋火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9  日 書記官 鄭景徽

【附表】:被繼承人吳鵲河之遺產
編號 財產標示 面積 (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拍定金額 (新臺幣/元) 1 雲林縣○○鄉○○段000○00地號土地 79 全部 771,000元 2 雲林縣○○鄉○○段000○00地號土地 232 27/232 230,000元 3 雲林縣○○鄉○○段00○號房屋 132.56 全部 780,000元 4 雲林鄉崙背鄉大有段141建號房屋 78.69 全部 3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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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