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0年度,14號
ULDV,110,司拍,14,20210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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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拍字第14號
聲 請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代 理 人 黃煌文
相 對 人 簡敏華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 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陳建榮及相對人於民國88年6月8 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權利範圍各為2分之1),為 聲請人設定最高限額新臺幣(下同)3,240,000元之抵押權 ,共同擔保第三人陳建榮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所負之一切債 務之清償,包括借款、保證及信用卡等債務,清償日期依照 各個契約約定,並經辦妥登記在案。惟第三人陳建榮設定抵 押範圍所有2分之1已於本院107年度司執丁字第5402號強制 執行程序拍定而抵押權消滅,最高限額抵押權僅存於相對人 持分2分之1範圍。嗣第三人陳漢澤邀同第三人陳建榮擔任連 帶保人,向聲請人借款7,000,000元,惟未依約清償,經訴 追執行後,尚欠聲請人3,100,311元及利息、違約金未清償 ,而第三人陳建榮迄今仍未清償保證債務等語,爰提出他項 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暨其他約定事項、本院107 年度司執丁字第5402號分配表、97年執字第5170號債權憑證 、借款契約、第三人陳漢澤之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繼承 人戶籍謄本、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院麟家家字第1100023037 號函等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依法聲請裁定拍賣 抵押物。
三、本件經本院依法以雲院惠非平決110年度司拍字第14號函通 知相對人、第三人陳建榮(兼陳漢澤之繼承人)、李艷珠( 即陳漢澤之繼承人)、陳建安(即第三人陳漢澤)、陳婕妤 (即第三人陳漢澤之代位繼承人)、陳渝翔(即第三人陳漢



澤之代位繼承人)、陳渝晴(即第三人陳漢澤之代位繼承人 )表示意見,該通知業已合法送達於前開當事人,有送達證 書、及公示送達公告附卷可稽。相對人具狀稱:「該抵押物 為第三人陳建榮於88年向玉山銀行辦理貸款時所提供之擔保 品非本人親辦。銀行借款合約中訂有擔保物權連結條款:借 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擔保物設定抵押權予貴行時,該抵押權擔 保範圍僅限於借款契約項額度之借款債務。而前開銀行貸款 至今之餘額僅為150,919元,固於此範圍內之收取或為其他 處分,相對人理應照辦。另依照民法1023條之規定夫妻各自 對其債務負責,而相對人對於第三人陳建榮與聲請人之其他 借貸款項均不知情,況且相對人與第三人陳建榮早已於92年 4月14日正式辨理離婚生效,相對人並不清楚其財務狀況, 實無替其償還債務之義務。聲請人欲拍賣本人財產以清償第 三人所積欠之債務,實在令人心力交瘁,無以為計」等語。 另第三人李艷珠則具狀稱:「對聲請人所主張之擔保債權數 額有異議,而第三人陳漢澤之房屋早已被聲請人賤賣,且錢 都拿走了,我已經80多歲,一無所有,靠政府補助、社福救 助,實無力擔當。至於第三人陳婕妤之父母早已離婚,其父 陳建志(即第三人陳漢澤之子)去世後,第三人陳婕妤早已 拋棄繼承。此外第三人陳漢澤向聲請人借款7,000,000元, 而抵押品只有拍賣約4,000,000元,兩者價差3,000,000元, 鈞院應查明銀行估價流程是否有疏失造成超貸,才會連續拍 賣借款人及保證人的房子都不夠清償」。惟相對人及第三人 李艷珠所述均涉及實體事項爭議,本院不得於非訟事件程序 加以審究,應由渠等另尋訴訟途徑以資解決,併予敘明。四、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出抗告狀,並繳納 抗告費1,000元。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4  日 司法事務官 吳憲信
             
附表:土地 110年度司拍字第000014號 編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 備考 號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範圍 001 雲林縣 斗六市 大竹圍段 983 106.15 2分之1 重測前:海豐崙段海豐崙小段95-78地號
附表:建物 110年度司拍字第000014號 編 建築主要 樓層面積(平方公尺) 附屬建物 權利 建號 基地坐落 建物門牌 材料及房 備考 各層 合計 名稱 面積 (平方公尺) 號 屋層數 範圍 001 445 雲林縣○○市○○○段000地號 雲林縣○○市○○路000巷00弄0號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一層57.96 二層41.06 三層57.13 水箱3.6 電梯樓梯間5.72 165.47 陽台平台 7.54 4.42 2分之1 重測前:海豐崙段海豐崙小段2031建號 附註:
一、嗣後遞狀及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逕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勿庸再具狀 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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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