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會員資格存在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10年度,582號
MLDV,110,補,582,2021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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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補字第582號
原   告 王杰峟 

訴訟代理人 楊大德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會員資格存在
等事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15日內,依民事訴訟法第24
9 條第1 項但書規定,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即駁回其訴,
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原告所列被告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百茂投
  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慶雲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宋國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立晨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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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資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