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聲字,110年度,697號
TCDV,110,司聲,697,20210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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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聲字第697號
聲 請 人 林育生 



上列聲請人因大新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事件,聲請延展清算完
結,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0年5月30日起展期至民國110年11月29日止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股份有 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334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 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大新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依法 應於民國110年5月29日清算完結,惟因股東間尚有事務需協 調,亦有訴訟未完結,清算事務尚未了結,為此聲請裁定准 予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09年度司聲字第1795號延展清算完結卷宗 ,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110年11月29日 止完結清算。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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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新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