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232號
SLDV,110,除,232,2021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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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32號
聲 請 人 李志宏即梁秀豐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李怡萱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5 月
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782 號公示 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3 月30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趙彥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0 日
書記官 呂子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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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附表: │
├──┬────────────┬───────┬──┤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
│1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55747-0 │209 │
├──┼────────────┼───────┼──┤
│2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60759-9 │862 │
├──┼────────────┼───────┼──┤
│3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7-NX-64047-8 │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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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