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0年度,73號
SLDV,110,消債更,73,20210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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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消債更字第73號
債 務 人 顏圓(原名顏圓媛、蘇圓媛)
代 理 人 賴鴻齊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債務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文件及資料到院。
理 由
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 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 稱消債條例)第3 條定有明文。又債務人聲請更生時,所提 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應表明下列事項,並提出證明 文件:㈠財產目錄,並其性質及所在地;㈡最近五年是否從 事營業活動及平均每月營業額;㈢收入及必要支出之數額、 原因及種類;㈣依法應受債務人扶養之人;此觀消債條例第 43條第6 項規定自明。而聲請更生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 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 期間先命補正;更生之聲請有無正當理由拒絕提出關係文件 或為財產變動狀況之報告者,應駁回之;消債條例第8 條、 第46條第3 款復有明定。
二、查本件債務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件所示文件及資 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菊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4 日
書記官 張淑敏
附件:
1.陳明債務人目前任職或試做之店工作地點及每月工作收入若干 元?是否有更換其他工作單位?如有,工作地點及每月工作收 入若干元?
2.提出債務人所有在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含外幣帳 戶)、證券帳戶(集保帳戶)自108 年1 月起迄今之存摺封面 及內頁影本(須附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 後),及證券公司出具之客戶庫存餘額表。
3.說明債務人自何時開始居住於聲請狀所載之住所地,若為租賃 ,應提出租賃契約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勿以所有權狀 代替),並說明房屋坪數、所有居住成員、如何分擔租金及相 關居住費用,另提出所有居住成員之收入證明,及最近1 年水



、電、瓦斯、市內電話費繳費明細(向繳費單位申請)。4.說明債務人是否定期領取社會補助(救助或津貼)、租金補助 、年金給付或保險給付?若是,其領取週期為何?每次領取金 額若干元?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未申請,或雖申請惟不符 資格,應說明未申請或不符資格之原因。
5.提出以債務人為要保人之商業保險契約書(含人壽保險、年金 保險、投資型保險),並說明投保內容、是否辦理保單質借、 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每月支出保險費之金額(併提出繳費收 據或轉帳證明)。
6.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單」。7.報告更生聲請前2 年內除已載入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內之項 目外之財產變動狀況(例如處分不動產、黃金、珠寶、償還債 務、變更保險要保人、解約保單等)。
8.提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債務人保管帳戶 客戶餘額表、客戶存券異動明細表、投資人往來清算交割銀行 明細資料表、集保戶往來參加人明細資料表。
9.依消債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之1 規定,債務人所陳(有線電視 支出費、臺北市音樂業職業工會會費、會員手續費支出、保險 費支出、蔥油餅小吃攤營業成本支出)等款項非屬必要支出, 應為收入之成本,請於收入扣除後列餘額後為收入,於支出剔 除後提出更正支出明細表(含細目支出)。
10.說明債務人電話費之資費方案為何?並提出最近一年之繳費 明細或相關證明文件,及說明每月必須支出網路、市內電話 及手機費計1,988 元之必要性及原因。
11.債務人居住在新北市,參酌新北市110 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 活費1.2 倍為新臺幣(下同)1 萬8,720 元(包含食衣住行 育樂醫療雜支,惟不含勞健保費及稅賦等)。惟債務人於積 欠債務無力清償之情形下,所列每月必要生活支出4 萬5,63 1 元(已扣除勞健保費),超過上開最低生活費標準。債務 人應說明若經裁定開始更生後,是否同意撙節支出至上開最 低生活費標準,若不同意,應詳為說明須合理增加之費用明 細、各細項金額及必要性,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12.說明債務人每月入不敷出,則其他支出生活費用之金錢來源 為何人?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又倘將來經裁定開始更生程 序,如何履行更生方案?是否有保證人願意擔保履行債務? 如有,願意擔保還款金額為何?並請保證人出具保證書。13.提出債務人每月必要支出明細表,及說明每月必須支出款項 之必要性及原因。並陳報目前是否持續扣押薪資中?每月扣 押薪資為多少?經扣薪後每月實領金額為若干?14.說明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瑞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所為之給付具體原因為何(請詳細說明權利內容及收益比例 )?是否為定期給付?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15.債務人陳報有租賃所得,請陳報是否有不動產?如有,於何 時移轉?並請提出該不動產第一類登記簿謄本及陳報現所有 權人為何人及與債務人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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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瑞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