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108年度,2958號
TCEV,108,中簡,2958,20210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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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中簡字第2958號
原   告 劉瑋修 

訴訟代理人 洪家駿律師
複代理人  黃馨寧律師
      楊承頤律師
被   告 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正鎰 
訴訟代理人 曹逢哲 
      林栢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5 月5 日言
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0 年5 月28日宣判,茲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宣判期日延至民國110年6月3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8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筱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8 日
書記官 張峻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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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