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10年度,436號
KSDV,110,補,436,20210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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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補字第436號
原   告 水星防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淑娟 
原告與被告名發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
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630,0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6,83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 9
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
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2  日
            民事審查庭法 官 黃悅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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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水星防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名發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