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未遂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9年度,868號
KSDM,109,訴,868,20210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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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868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進財


選任辯護人 陳魁元律師(法扶)
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告訴人具狀請求
撤回告訴,認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4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方錦源
                   法 官 都韻荃
                   法 官 詹尚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4  日
                   書記官  許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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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