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重上字,109年度,267號
TPHV,109,重上,267,20210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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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上字第267號
上 訴 人 鄭文秋
鄭廖素青
鄭梅蓉
鄭芬蘭
鄭嘉雯
鄭卉綺
鄭文夏
鄭又誠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趙友貿律師
複 代理人 黃柏融律師
被 上訴人 鄭皇煙
鄭培瑲(即鄭圡生之承受訴訟人)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晶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4 日
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邱景芬
法 官 邱蓮華
法 官 林純如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4 日
書記官 王靜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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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