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125號
TNDV,110,除,125,20210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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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25號
聲 請 人 吳月蟾

代 理 人 莊惠吉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0年4月8日
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334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年3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蔡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黃稜鈞
附表: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 碼 張數 股數 0001 訊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桂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6-ND-62139-3 1 1000 0002 訊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桂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6-ND-62959-6 1 1000 0003 訊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桂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6-ND-63265-9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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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訊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桂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