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0年度,2255號
TCDV,110,司票,2255,2021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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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2255號
聲 請 人 賴伯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楊桂容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之身分證字號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
  正。
二、提出相對人楊桂容(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
  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提示日即利息起算日為何?
四、確認請求範圍為何?(本金、利息或一併請求?少了一個「
  及」字)
五、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3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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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