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催字,110年度,239號
TCDV,110,司催,239,20210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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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催字第239號
聲 請 人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淑芬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補正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通知人之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法定代理人黃淑芬之印文(不可使用職銜章),並提出更
  正後之影本(影本須加蓋銀行戳章)過院參辦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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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