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29號
TYDV,110,除,29,20210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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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9號
聲 請 人 麗彤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翔宇生醫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麗綺 
代 理 人 張凱維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10 年3 月31日辯論終結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支票,因不慎遺失 ,前經聲請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23號公示催告,並經法 院於民國109年9月10日為網路公告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 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如附表所載 支票無效等語。
二、查附表所載支票,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223 號裁定准 予公示催告,並於109 年9 月10日公告於法院網站,申報權 利期間已於110 年1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 原支票等情,有本院109 年度司催字第223 號卷宗、109 年 9 月10日之本院網站公告、本院民事科查詢簡答表在卷可稽 。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上開支票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黃致毅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9 日
書記官 謝宛橙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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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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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 支 票 號 碼 │受款人│
│號│ │ │ │ 額 │ │ │
│ │ │ │ │ ( 新台幣│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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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彰化商業銀行北中壢│109年3月31日 │103,918元 │FR二七八一八四│麗彤生│
│1 │司劉玉騰 │分行 │ │ │二 │醫科技│
│ │ │ │ │ │ │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
│ │ │ │ │ │ │(原名│
│ │ │ │ │ │ │:翔宇
│ │ │ │ │ │ │生醫科│
│ │ │ │ │ │ │技股份
│ │ │ │ │ │ │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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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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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麗彤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