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4711號
SLDV,110,司促,4711,20210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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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471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陳湘綾 


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因與相對人即債務人沈榮嵩即晶采英短培育
貓舍間支付命令事件,溢收程序費用,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准予退還溢收之程序費用新臺幣500 元。
理 由
一、債權人於民國110 年4 月7 日所繳納如附件收據影本所示之 程序費用,計溢收新臺幣500 元,應予退還。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4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廖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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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