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109年度南簡字第1860號原 告 徐熙鴻 兼訴訟代理 人 許湘婷 被 告 吳成洋 現於法務部○○○○○○○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6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朱中和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6 日 書記官 周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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