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8年度,1225號
KSDV,108,訴,1225,2021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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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225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鋁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聖峯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瑞弘冷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
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
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55萬2,750元
,應徵第二審上訴裁判費9,09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
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韓靜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   日
               書記官 王萌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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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鋁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