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497號
TPDV,110,除,497,2021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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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497號
聲 請 人 徐良輝

代 理 人 徐瑞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415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1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秋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黃國焜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497號 發行公司: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統一全天候基金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11-D0-00-0000000-0 1 2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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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