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遺產分割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9年度,8284號
TPDV,109,訴,8284,202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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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8284號
原 告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訴訟代理人 魏章哲
被 告 陳尚謙陳秋明

許仙
陳旭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年四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簡易庭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 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張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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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