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8965號
債 權 人 吳達奎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黄」芷葳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姓名究為「黄」芷葳或「黃」芷葳?並提出債
務人黄芷葳(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新戶
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黃毅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