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7583號
TCDV,110,司促,7583,20210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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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7583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健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陳伴林文隆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
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附表之利息計算式「年息一點九」、「年息三點三」
   是否正確。(少了百分之)
  ㈡債務人林文隆為債務人林陳伴保證人,請確認請求標的是
   否正確。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9  日
            書記官 黃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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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