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7096號
債 權 人 雲雀物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大祐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區國榮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陳報債務人居留證影本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備足資證明其現
居我國境內且未出境之證明文件影本。
㈡陳報債務人遲延給付應繳納毀損賠償金之依據為何?並提
出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賴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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