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中簡附民字,110年度,10號
TCDM,110,中簡附民,10,2021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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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中簡附民字第10號
原   告 宜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國賢
送達代收人 葉雲菊
被   告 陳彥呈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
第505條第1項及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
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5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高文崇
                   法 官 劉依伶
                   法 官 黃龍忠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華鵲云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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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宜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宜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臺中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中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