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破字,110年度,1號
CTDV,110,破,1,2021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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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破字第1號
聲 請 人 林宏源即台灣騰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 日
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一、請提出台灣騰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如下所述之資料:
 (一)該公司現有流動資產(即現金、存款)確實存在之證明文件
  ,並敘明存款行庫、帳號、戶名等。
 (二)陳報該公司各債權人之債權證明文件。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翁熒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 邱慧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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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林宏源即台灣騰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騰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