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任臨時管理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字,110年度,12號
TYDV,110,司,12,20210331,2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字第12號
聲 請 人 安橋亞洲成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麗生 
聲 請 人 漢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鼎君 
聲 請 人 吉星亞洲成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吉源 
聲 請 人 英屬維京群島商ANT BRIDGE ASIA V CORPORATION

法定代理人 鍾鼎君 
共   同
代 理 人 余振國律師
      孫慧芳律師
相 對 人 維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俊華 
主 文
一、聲請駁回。
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如民國110 年3 月8 日民事選任臨時管理人聲請 狀所載。
二、按「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致公司有受損害之虞時, 法院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得選任1 人以上之臨時 管理人,代行董事長及董事會之職權。但不得為不利於公司 之行為。」,公司法第208 條之1 第1 項定有明文。上開規 定於有限公司置有董事之情形準用之,亦為同法第108 條第 4 項所明定。考其立法意旨係「按公司因董事死亡、辭職或 當然解任,致董事會無法召開行使職權;或董事全體或大部 分均遭法院假處分不能行使職權,甚或未遭假處分之剩餘董 事消極地不行使職權,致公司業務停頓,影響股東權益及國 內經濟秩序,增訂本條,俾符實際」(立法理由參照)。是 以須在公司董事因事實因素(例如死亡)或法律因素(例如 辭職或當然解任)致無法召開董事會,或公司董事全體或大 部分遭假處分不能行使職權而剩餘董事消極不行使職權等影 響公司業務運作嚴重之情況下,同時該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



使職權致公司業務停頓而受有損害之虞,影響股東權益或國 內經濟秩序時,始符合選任臨時管理人之要件。易言之,既 定為臨時管理人,自係指公司有急切需要董事親自處理之具 體事項,因董事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致公司有受損害之虞 時,始有選任臨時管理人代為行使董事職權之必要,尚非常 態性取代董事會之功能。故而倘有其他法律上之救濟途徑或 處理方式,即應限縮本條規定之適用,絕非以法院之意思取 代公司治理原則,此觀諸上開立法意旨自明。
三、經查,(一)聲請人聲請意旨主張相對人董事建宇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建宇公司)、監察人佑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佑宇公司)均係由訴外人林典佑實質掌控,而林典佑 所涉刑事案件業經本院108 年度金重訴字第1 號判決在案, 而有選任臨時管理人之必要云云。惟查,林典佑非相對人目 前登記之法定代理人或董事,其所涉刑事案件,與相對人公 司董事有無該當公司法第208 條之1 第1 項規定之要件,聲 請人尚無說明兩者之關聯;縱認如聲請意旨所言有關,本院 108 年度金重訴字第1 號判決亦尚未確定,難認林典佑所涉 犯罪事實,已致相對人董事會無法召開行使職權。(二)次 查,聲請人認相對人於108 年1 月22日所召開股東臨時會( 下稱系爭股東臨時會)決議,經本院以108 年度訴字第404 號判決無效,故相對人與建宇公司間之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 ,是相對人應回復至系爭股東臨時會決議前之狀態,而認有 選任臨時管理人之必要云云。然查,系爭股東臨時會決議, 經本院以108 年度訴字第404 號判決確認無效,惟本院108 年度訴字第404 號判決亦尚未確定;又如認系爭股東臨時會 決議無效,聲請人亦自承相對人應回復至系爭股東臨時會決 議前之狀態,亦非相對人之股東無法依法選任董事或代理人 ,代表相對人行使職權,當無聲請人所稱無法合法選任董事 之情形,自難認相對人有選任臨時管理人代為行使董事職權 之必要。
四、更何況公司選任臨時管理人之目的,乃在董事因故暫時無法 行使職權,致影響股東權益及國內經濟秩序時,始有選任臨 時管理人代為行使董事職權之必要,否則即應依法定程序選 (解)任董事或互推代理人即可。是倘董事並無不為或不能 行使職權之情事,而係各股東就公司事務之經營、管理或執 行有所紛爭,則與公司法第208 條之1 規定之情形有別,自 不得依該條規定聲請法院為公司選任臨時管理人,以免陷於 紛爭之部分股東,藉此規避董事之法定選任程序,作為奪取 公司經營權之手段,否則無異使臨時管理人成為相對人之常 設機關,而與上開選任臨時管理人規範之制度設計及立法目



的不合。從而,核無為相對人選任臨時管理人之必要。故聲 請人依公司法第208 條之1 第1 項規定,聲請為相對人選任 臨時管理人,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常智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石幸子

1/1頁


參考資料
安橋亞洲成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吉星亞洲成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維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漢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