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小上字,110年度,34號
PCDV,110,小上,34,20210302,1

1/1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小上字第34號
上 訴 人 毛靜萍 

被上訴人  葉雪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
109 年12月28日本院板橋簡易庭109 年度板小字第2540號第一審
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 理由,不得為之,且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原判決 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 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24第2 項、第 436 條之25定有明文。而依同法第468 條規定,判決不適用 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依同法第469 條規定,判 決有該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當然違背法令。是當事人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如依民事訴訟法第43 6 條之32第2 項準用同法第468 條規定,以判決不適用法規 或適用法規不當為理由,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有具體之指摘 ,並揭示該法規之條項或其內容,若係成文法以外之法則, 應揭示該法則之旨趣,倘為司法院之解釋,則應揭示該解釋 之字號或其內容;如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32第2 項準用 同法第469 條第1 款至第5 款所列各款情形為理由,其上訴 狀或理由書應揭示合於該條款之事實,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 依此項方法表明者,或其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 難認為已對原判決違背法令有具體之指摘,其上訴自非合法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314 號民事裁定意旨參照)。又依 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32第2 項準用同法第471 條第1 項之 上訴法律審(第三審)之規定,小額程序之上訴人若未於提 起上訴後20日內提出如上所述之合法上訴理由書於第二審法 院,第二審法院無庸命其補正,即得依同法第436 條之32第 2 項準用同法第44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逕以裁定駁回之 。再於小額訴訟程序,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提出新攻擊 或防禦方法,但因原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者,不在此限 ,亦為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28所明定。
二、本件上訴意旨略以:民國109 年3 月8 日區分所有權大會為 每年例行召開,當日就車道門禁管制與保全公司續約事項為



討論、表決,清點人數係由財務委員負責計算,並於同年3 月12日張貼該會議記錄予所有住戶知悉。被上訴人自知人數 不足,所以並無做任何議案執行、簽約,卻於無任何證據下 ,即不實張貼文字,對上訴人為「獨斷獨行」、「獨裁決定 」、「圖利特定廠商」等不實指控,評論者雖有言論自由, 但也應依據證據事實而為之,而非胡亂扣帽子、污蔑,造成 他人名譽受損,結果上訴人卻敗訴,此為不服原判決之原因 ,這樣任何人是否以後都可以捏造不實對他人做人身攻擊, 無事逍遙法外等語。並上訴聲明:㈠原判決均廢棄。㈡被上 訴人應給付上訴人新臺幣(下同)16,000元。三、經查:上訴人於110 年1 月15日就本院板橋簡易庭109 年度 板小字第2540號小額程序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核其上訴意 旨,並未具體指出原審判決有民事訴訟法第468 條、第469 條第1 款至第5 款所定如何違背法令之情事,更未指明原審 判決所違反之法令條項或其內容以及依訴訟資料有何判決違 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參諸前開說明,自不得謂已合法表明上 訴理由,本件上訴顯難認為合法。本件上訴人既未依法提起 上訴,且已逾上開20日之補提上訴理由法定期間,迄今仍未 補提合法之上訴理由書,應認本件上訴為不合法,而毋庸命 其補正,逕以裁定駁回之。又上訴人復於本院提出證人即社 區住戶K6蔡先生、F2林先生、K1林先生為據,憑以有所主張 ,惟此核屬上訴人於第二審程序中始提出之新的攻擊防禦方 法,上訴人復未說明有何原審違背法令致其未能提出前揭攻 擊防禦方法之情事,是上訴人此部分主張,顯違背民事訴訟 法第436 條之28前段規定,本院於法亦無從加以審酌,附此 敘明。從而,本件上訴為不合法,應予駁回。
四、本件第二審訴訟費用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32第1 項準用 同法第436 條之19第1 項確定其數額為1,500 元,並應由上 訴人負擔。
五、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32 第1 項、第2 項、第471 條第1 項、第444 條第1 項前段、 第95條、第78條、第436 條之19第1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黃若美
法 官 楊雅萍
法 官 宋泓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 日
書記官 鄧筱芸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