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09年度,228號
SLDV,109,簡上,228,20210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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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228號
上 訴 人 統一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立群 
訴訟代理人 鄭涵雲律師
      高晟剛律師
      雷宇軒律師
      李慧如 
      蘇詠心 
      柯家茵 
被上訴人  賈麗  
兼上1 人
訴訟代理人 連韋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110 年4 月22日下午3 時0 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大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葉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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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統一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