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建上字第24號上 訴 人 國立中山大學法定代理人 鄭英耀 訴訟代理人 蘇義洲律師 黃郁婷律師複 代理 人 林育如律師訴訟代理人 謝佳伯律師複 代理 人 黃雅玲律師被 上訴 人 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卓燦然 訴訟代理人 邱瑛琦律師 林永頌律師訴訟代理人 邱崇耀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4 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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