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359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吳鉑頵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0年執聲字第13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吳鉑頵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各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判決確 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 定,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 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 以上者,依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 刑期以下,定其刑期,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 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再者,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 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 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 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 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 踰越,是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 屬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 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要旨可參 )。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判處如附表所示 之刑確定,其中如附表編號2至3、4至6所示之罪,各曾經定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1年10月確定,此有臺灣高等法院 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各該判決可參。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 經核符合規定,應予准許。復依前開說明,本院就附表所示 案件,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判時,自應受前開裁判所為定應 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上開曾經定應執行刑之 罪所示定應執行刑與其餘各罪所示判決刑度加計之總和(計 算式:1年1月+1年3月+1年10月=4年2月),再經衡酌受刑 人所犯犯罪類型及行為態樣均為詐欺、各罪之法律目的相同
、犯罪時間間隔不久、暨所犯罪數之整體非難評價等總體情 狀,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 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洪韻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沈彤檍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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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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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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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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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107年08月08日至09日 │107年07月26日至27日 │107年0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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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查(自訴)機關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 │臺南地檢107年度少連 │臺南地檢107年度少連 │
│ 年 度 案 號 │第6243號 │偵字第123號 │偵字第1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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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臺中地院 │ 南高分院 │ 南高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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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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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號│108年度金訴字第3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35│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35│
│事實審│ │ │ 號 │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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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日期│ 108年07月31日 │ 108年07月18日 │ 108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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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臺中地院 │ 南高分院 │ 南高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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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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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號│108年度金訴字第3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35│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35│
│判 決│ │ │ 號 │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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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 決│108年09月02日 │ 108年10月14日 │ 108年10月14日 │
│ │確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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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無 │編號2至3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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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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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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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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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107年07月27日至28日 │107年07月27日 │107年07月21日至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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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查(自訴)機關 │高雄地檢107年度少連 │高雄地檢107年度少連 │高雄地檢107年度少連 │
│ 年 度 案 號 │偵字第152、171、193 │偵字第152、171、193 │偵字第152、171、193 │
│ │、228號、107年度偵字│、228號、107年度偵字│、228號、107年度偵字│
│ │第17525號;台南地檢 │第17525號;台南地檢 │第17525號;台南地檢 │
│ │108年度少連偵字第16 │108年度少連偵字第16 │108年度少連偵字第16 │
│ │號 │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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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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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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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號│109年度訴緝字第62號 │109年度訴緝字第62號 │109年度訴緝字第62號 │
│事實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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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日期│ 109年11月04日 │ 109年11月04日 │ 109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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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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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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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號│109年度訴緝字第62號 │109年度訴緝字第62號 │109年度訴緝字第62號 │
│判 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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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 決│ 109年12月15日 │ 109年12月15日 │ 109年12月15日 │
│ │確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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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編號2至3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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