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上易字第129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蔣東佑
選任辯護人 陳秉榤律師
王琮鈞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竊盜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 年度易字第
713 號中華民國109 年9 月15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108 年度偵字第5001號、第15196 號)
,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丙○○犯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如附表二、三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事 實
一、丙○○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加重竊盜犯意,於民國10 7 年12月24日17時許起至108 年1 月28日2 時21分許止,接 續3次至甲○○栽培經營位在臺中市○○區○○段000○00地 號土地之佐芳火鶴花農場網室,利用踰越該網室外圍具有防 閑功能之固著黑網、不詳方式破壞網室大門附掛密碼鎖之方 式進入該網室,徒手竊取甲○○負責管領種植植物,上開3 次合計竊得日本進口草莓 3盆、多肉植物盆栽447 盆(均已 扣案)及如附表一所示多肉植物(未扣案),得手後旋即離 去。嗣經甲○○發覺報警處理,由警方循線於108 年1 月29 日在丙○○位於臺中市○○區○村路000 巷0○0號住處庭院 ,扣得上開日本進口草莓、多肉植物盆栽(均已發還甲○○ ),因而查悉上情。
二、丙○○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加重竊盜犯意,於108 年 5 月10日18時許起至同年5 月18日13時止,接續2 次至丁○ ○栽培經營位在臺中市○○區○村路000 巷0○0號旁之溫室 ,利用踰越具有防閑功能之鐵絲網圍籬及溫室外紗網而進入 該溫室方式,徒手竊取丁○○管領種植植物,上開2 次合計 竊得仙人掌類植物43顆、天章類植物82株、龍舌蘭類植物35 株、景天類植物97株、百合類植物925 株(均已扣案)及如 附表二、三所示多肉植物(未扣案)得手。嗣經丁○○發覺
報警處理,由警循線於108 年5 月26日在丙○○上址住處庭 院,扣得前述已扣案植物共1,182 株(均已發還丁○○), 因而查悉上情。
三、案經甲○○、丁○○訴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移送臺 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之說明:
本件認定事實所引用之卷內所有卷證資料(包含人證、物證 、書證),並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與 本案事實亦有自然之關連性,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丙○○ (以下稱被告)及辯護人於準備程序迄至本案言詞辯論終結 ,均不爭執該等卷證之證據能力或曾提出關於證據能力之聲 明異議,且卷內之傳聞書證,亦無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之 顯有不可信之情況或其他不得作為證據之情形,本院認引為 證據為適當,是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之5 等規定,下 述認定事實所引用之證據方法均有證據能力。
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訊據被告固坦承於108 年1 月28日踰越黑網進入甲○○所經 營網室、108 年5 月18日踰越鐵絲網圍籬及溫室外圍紗網進 入丁○○所經營溫室竊盜植物等事實,然否認有何其他竊盜 犯行,辯稱其各僅有一次進入甲○○、丁○○所經營網室竊 盜行為等語。
二、經查:
㈠上開犯罪事實,業經被告坦認「關於甲○○的部分,108 年 1 月28日竊盜我是認罪,…而丁○○部分,我只承認108 年 5 月18日凌晨的竊盜」等語在卷,並經證人甲○○證稱「( 問:你一共被竊幾次?請你說明發現日期、地點?)共3 次 ,第一次於107 年12月25日9 時、第二次108 年1 月26日13 時、第三次於108 年1 月28日11時,地點均在臺中市○○區 ○○段000 ○00地號佐方火鶴花農場」、「(問:你之前陳 述在107 年12月25日、108 年1 月26日、108 年1 月28日有 發現遭竊各一次?)是」、「(問:108 年1 月28日竊嫌如 何進入現場?)他是從網室後方把黑網掀開鑽進來,黑網是 用S 線固定住,黑網的功能是遮陽,也有防制他人擅自進入 的功能」、「第二次是破壞我的網室的門鎖進入,門是鍍鋅 亞管,鎖是附掛在門環的密碼鎖,密碼鎖遭破壞」等語,證 人丁○○指訴稱:其於108 年5 月11日上午10時30分至溫室 預備工作之際,發現後方溫室內有多肉植物遭拔起竊取情狀 ,又於108 年5 月18日13時發現前方溫室也有多肉植物遭竊 取,其確定前方溫室之植物於同年月14日18時下班前還在,
行竊者均係利用掀起紗網方式進入溫室,其嗣後路過被告住 處時,發現該庭院內置放許多其種植而失竊植物,因為盆栽 上有名牌與其手寫牌子,故其一眼即能辨認等語明確,暨有 被告行竊時遭攝錄之監視器翻拍照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 甲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被告 行竊時所穿拖鞋與查獲時所穿拖鞋之比對照片、路口監視器 翻拍照片、查獲現場照片、告訴人甲○○、丁○○所提遭竊 植物清冊及照片在卷可稽,而可認定。
㈡又告訴人甲○○指稱扣案日本草莓3 盆係屬其妻子種植之非 賣品,是於107 年12月25日發現遭竊,另查獲現場採證照片 編號21所示木棧板放置扣案盆栽中,其中右上角之盆栽係因 價格較貴且盆子較高又特別,故其有印象係於108 年1 月26 日發現遭竊等語;而告訴人丁○○將扣案植物、未扣案如附 表三編號1 至30所示友人寄放植物明確標註係第一次、第二 次遭竊,且如附表三編號1 至30所示植物均價值不斐。爰審 酌告訴人2 人均係溫室之經營者,並以栽培植物為業,負責 照顧、栽培溫室內植物,當就溫室內之各類植物相當熟悉, 亦瞭解植物如何分類擺放,且就較特殊或高價植物印象自當 特別深刻,則於每日巡視、照料植物之時,立即發覺特殊或 價格較高之植物有失竊情形,核與常理相符,是其等指述於 上開時間,遭被告接續竊盜植物得逞等語,應可採信,被告 辯稱僅各一次分別進入告訴人2 人所經營溫室竊盜等語,應 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參、論罪之說明:
一、被告行為後,刑法第321 條第1 項之竊盜罪,業於108 年5 月29日修正,並於同年月31日施行,將修正前「犯竊盜罪」 修改為「犯前條第1項、第2項之罪」,且就法定刑部分,由 修正前「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 下罰金」,修改為「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50萬元以下罰金」,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以修正前之規定 對被告較為有利,是本案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321 條第1 項 規定論處。
二、按刑法第321 條第1 項第2 款所稱其他安全設備,係指門窗 、牆垣以外與門窗牆垣同其性質,依社會通常觀念足以認為 防盜之設備而言,如門鎖等,而果農所設置之鐵絲圍籬,目 的除宣示對果園之主權範圍外,亦在防止第三人進入竊盜, 自該當本款之安全設備。查告訴人甲○○陳稱:系爭網室周 圍是鐵皮、黑網,門上有附掛密碼鎖,黑網用S 線固定住, 除了遮陽外,也有防制他人擅闖之功能等語,可認該附掛之 門鎖、黑網具有防閑功能,核屬安全設備;告訴人丁○○之
溫室所設置鐵絲網圍籬及溫室外紗網,區隔溫室內外空間且 可防止他人任意進入一情,有採證照片在卷可參,足認該鐵 絲網圍籬及溫室外紗網具有防盜功能,亦屬於安全設備。是 核被告所為,均係犯修正前刑法第321 條第1 項第2 款之毀 越安全設備竊盜罪。
三、被告分數次進入告訴人2 人溫室竊盜得手,時間緊接,地點 相同,均僅侵害同一被害人之財產法益,應認均係基於單一 犯意先後而為,應各論以接續犯之一罪。起訴書認應各論以 數罪,容有誤會。被告所犯上開2 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 ,應予分論併罰。
四、原審審理後認被告犯行事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 。然被告雖分3 次、2 次分別進入告訴人2 人溫室竊盜得手 ,但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 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視為數個舉動之 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論以 接續犯,原審論以數罪,難認妥適。被告上訴意旨雖稱:被 告僅分別於108 年1 月28日、5 月18日竊取告訴人2 人栽種 之植物得手,別無在其他時間為竊盜行為,亦無以破壞告訴 人甲○○網室門鎖之情事;另告訴人丁○○網室之紗網係為 阻隔外界陽光、灰塵、蟲害,非屬防盜設備等語。但查:告 訴人2 人就其等溫室所栽種之植物於上述期間遭被告以破壞 門鎖、踰越具有防閑功能之固著黑網等方式,多次侵入竊盜 一節,均已指述明確在卷,且參以被告竊盜得手之植物品項 、數量眾多,衡情當非一次即可得手。又告訴人丁○○之網 室分別設有固定之鐵絲網圍籬及紗網,此有現場照片在卷可 稽,上開裝置除遮陽、防蟲外,亦有防止第三人進入竊盜之 功能,自屬安全設備無疑,是被告上訴核無理由,惟原審判 決既有上開可議之處,已屬無可維持,自仍應由本院予以撤 銷,另為適法判決。
五、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恣意竊取他人用心栽培 之植物,顯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並造成告訴人甲○ ○、丁○○財產經濟損失甚鉅,犯罪所生危害非輕;犯後僅 坦承部分犯行,雖與告訴人2 人達成調解,但均是採行分期 給付方式支付和解金額,無法立即彌補告訴人所受鉅額損失 ,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兼衡其自陳高職畢業、務農、未婚、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主文第2 項所示之 刑。並衡酌被告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 重效應、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 執行之刑。如附表一、二、三所示植物,係被告犯本案竊盜 罪所得之物,雖未扣案,仍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 項、第3
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追徵其價額。
肆、不另為無罪諭知: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於108 年1 月28日2 時21分許,踰越甲 ○○上開網室外圍具有防閑功能之固著黑網而進入網室內, 徒手竊取如附表四所示財物得手,因認被告此部分所為,涉 犯刑法第321 條第1 項第2 款加重竊盜罪嫌等語。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 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 訴訟法第154 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而 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 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 必有何有利之證據。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此部分所為涉犯加重竊盜罪嫌,無非係以告 訴人甲○○於檢察事務官調查中陳述明確,且有車輛詳細資 料報表、監視器錄影翻拍照片、路口監視器翻拍照片、現場 採證照片、甲○○提出遭竊植物清冊在卷可佐,為其主要論 據。訊據被告堅詞否認有此部分之加重竊盜犯行,辯稱:其 未竊取如附表四所示財物等語。經查,告訴人甲○○雖於檢 察事務官調查時指訴:如附表四所示財物係其於第三次發現 遭竊後不見之物等語,惟被告為警扣得之物均為多肉植物, 且數量甚多等情,有現場採證照片在卷可佐,且被告於原審 審理時供稱:知道多肉植物有價值,故決定偷竊多肉植物等 語,足徵被告行竊目標為多肉植物。另觀諸卷內監視器錄影 翻拍照片,僅能看出被告鎖定多肉植物為目標,並觀察、挑 選系爭網室內多肉植物,尚難憑此逕認被告亦有竊取如附表 四所示財物。
四、綜上,檢察官所為舉證,尚未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於有所 懷疑,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此外,本院依卷內現存全部 證據資料,復查無其他證據證足資認定被告確有檢察官起訴 之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犯行,揆諸前開說明,此部分本應為無 罪之諭知,惟此部分若成罪,與前揭經本院論罪科刑之加重 竊盜部分有實質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諭知。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 條第1 項前段、第364 條、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信郎提起公訴,檢察官乙○○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4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唐 光 義
法 官 許 冰 芬
法 官 鍾 貴 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何 佳 錡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4 日
┌────────────────────────────┐ │附表一:(價值:新臺幣) │
├──┬─────────┬────┬───┬──────┤ │編號│植株名稱 │單價 │ 數量 │總價(元) │ ├──┼─────────┼────┼───┼──────┤ │1 │綠福來 │ 100 │ 20 │ 2,000 │
├──┼─────────┼────┼───┼──────┤ │2 │紅大內玉 │ 300 │ 20 │ 6,000 │ ├──┼─────────┼────┼───┼──────┤ │3 │菊晃玉 │ 400 │ 20 │ 8,000 │
├──┼─────────┼────┼───┼──────┤ │4 │V斑超兜 │ 1,200 │ 2 │ 2,400 │ ├──┼─────────┼────┼───┼──────┤ │5 │超兜 │ 800 │ 1 │ 800 │
├──┼─────────┼────┼───┼──────┤ │6 │初鷹 │ 2,500 │ 1 │ 2,500 │
├──┼─────────┼────┼───┼──────┤ │7 │金子玉露 │ 300 │ 10 │ 3,000 │ ├──┼─────────┼────┼───┼──────┤ │8 │白鯨 │ 1,500 │ 1 │ 1,500 │
├──┼─────────┼────┼───┼──────┤ │9 │玉扇 │ 300 │ 5 │ 1,500 │
├──┼─────────┼────┼───┼──────┤ │10 │煙花錦 │ 500 │ 1 │ 500 │
├──┼─────────┼────┼───┼──────┤ │11 │京鹿之子錦 │ 2,000 │ 1 │ 2,000 │ ├──┼─────────┼────┼───┼──────┤ │12 │棉花糖 │ 1,500 │ 1 │ 1,500 │ ├──┼─────────┼────┼───┼──────┤ │13 │粉紅莎薇娜縞斑 │ 800 │ 1 │ 800 │ ├──┼─────────┼────┼───┼──────┤ │14 │大棵綠紫勳玉 │ 500 │ 3 │ 1,500 │ ├──┼─────────┼────┼───┼──────┤ │15 │小辣椒天章 │ 800 │ 4 │ 3,200 │ ├──┼─────────┼────┼───┼──────┤
│16 │粉紅喇叭 │ 500 │ 5 │ 2,500 │ ├──┼─────────┼────┼───┼──────┤ │17 │宇玉殿天章 │ 500 │ 3 │ 1,500 │ ├──┼─────────┼────┼───┼──────┤ │18 │布風球(特殊產地)│ 1,200 │ 4 │ 4,800 │ ├──┼─────────┼────┼───┼──────┤ │19 │白皮月界*黑皮月界 │ 3,000 │ 3 │ 9,000 │ ├──┼─────────┼────┼───┼──────┤ │20 │毛葉彈簧草 │ 800 │ 3 │ 2,400 │ ├──┼─────────┼────┼───┼──────┤ │21 │寬葉彈簧草 │ 600 │ 3 │ 1,800 │ ├──┼─────────┼────┼───┼──────┤ │22 │海豹天章 │ 250 │ 5 │ 1,250 │ ├──┼─────────┼────┼───┼──────┤ │23 │黃昏 │ 3,500 │ 1 │ 3,500 │ ├──┼─────────┼────┼───┼──────┤ │24 │波西米亞狂想曲 │ 3,500 │ 1 │ 3,500 │ ├──┼─────────┼────┼───┼──────┤ │25 │馬貝拉 │ 500 │ 1 │ 500 │
├──┼─────────┼────┼───┼──────┤ │26 │銀上紅 │ 2,000 │ 1 │ 2,000 │ ├──┼─────────┼────┼───┼──────┤ │27 │梅杜莎 │ 3,000 │ 1 │ 3,000 │ ├──┼─────────┼────┼───┼──────┤ │28 │雷神黃中斑 │ 2,500 │ 1 │ 2,500 │ ├──┼─────────┼────┼───┼──────┤ │29 │勾魂使者 │ 1,500 │ 1 │ 1,500 │ ├──┼─────────┼────┼───┼──────┤ │30 │日本婚紗 │ 3,000 │ 1 │ 3,000 │ ├──┼─────────┼────┼───┼──────┤ │31 │布紋球 │ 600 │ 5 │ 3,000 │
├──┼─────────┼────┼───┼──────┤ │32 │撒哈拉的夜空 │ 5,000 │ 1 │ 5,000 │ ├──┼─────────┼────┼───┼──────┤ │33 │浪人 │ 3,500 │ 1 │ 3,500 │ ├──┼─────────┼────┼───┼──────┤ │34 │天使羽翼 │ 3,500 │ 1 │ 3,500 │ ├──┼─────────┼────┼───┼──────┤ │35 │梅麗達 │ 5,000 │ 1 │ 5,000 │ ├──┼─────────┼────┼───┼──────┤
│36 │黑嘉麗 │ 5,000 │ 1 │ 5,000 │ ├──┼─────────┼────┼───┼──────┤ │37 │夕霞 │ 3,500 │ 1 │ 3,500 │ ├──┼─────────┼────┼───┼──────┤ │38 │萬惡 │ 3,500 │ 1 │ 3,500 │ ├──┼─────────┼────┼───┼──────┤ │39 │雀斑少女 │ 1,500 │ 1 │ 1,500 │ ├──┼─────────┼────┼───┼──────┤ │40 │苦瓜天章 │ 500 │ 5 │ 2,500 │ ├──┼─────────┼────┼───┼──────┤ │41 │石頭玉 │ 60 │ 50 │ 3,000 │
├──┼─────────┼────┼───┼──────┤ │42 │青銅男孩 │ 2,500 │ 1 │ 2,500 │ ├──┼─────────┼────┼───┼──────┤ │43 │巧克力捲 │ 3,000 │ 1 │ 3,000 │ ├──┼─────────┼────┼───┼──────┤ │44 │女王花笠石化錦 │ 2,000 │ 1 │ 2,000 │ ├──┼─────────┼────┼───┼──────┤ │45 │柱狀布紋球 │ 300 │ 2 │ 600 │
├──┼─────────┼────┼───┼──────┤ │46 │台灣仙人掌 │ 40 │ 10 │ 400 │
├──┼─────────┼────┼───┼──────┤ │47 │龜甲琉璃兜 │ 500 │ 3 │ 1,500 │ ├──┼─────────┼────┼───┼──────┤ │48 │龜甲琉璃兜錦 │ 1,500 │ 1 │ 1,500 │ ├──┼─────────┼────┼───┼──────┤ │49 │琉璃兜錦 │ 1,200 │ 3 │ 3,600 │ ├──┼─────────┼────┼───┼──────┤ │50 │緋牡丹錦 │ 600 │ 4 │ 2,400 │ ├──┼─────────┼────┼───┼──────┤ │51 │粉色緋牡丹錦 │ 500 │ 3 │ 1,500 │ ├──┼─────────┼────┼───┼──────┤ │52 │日輪玉 │ 50 │ 150 │ 7,500 │ ├──┼─────────┼────┼───┼──────┤ │53 │草莓- 紅顏(日本進│ 300 │ 3 │ 900 │ │ │口品種) │ │ │ │
├──┼─────────┴────┴───┴──────┤ │總計│146,350元 │
└──┴─────────────────────────┘
┌────────────────────────────┐ │附表二:(金額:新臺幣) │
├───┬─────────┬───┬────┬─────┤ │編號 │植株名稱 │ 數量 │單價 │總價(元)│ ├───┼─────────┼───┼────┼─────┤ │1 │安珍群生 │10 │ 3,500 │ 35,000 │ ├───┼─────────┼───┼────┼─────┤ │2 │天使之淚 │ 3 │ 6,000 │ 18,000 │ ├───┼─────────┼───┼────┼─────┤ │3 │玉蝶錦 │ 5 │ 3,000 │ 15,000 │ ├───┼─────────┼───┼────┼─────┤ │4 │萼葉仙人掌(實生非│ 5 │ 10,000 │ 50,000 │ │ │嫁接) │ │ │ │
├───┼─────────┼───┼────┼─────┤ │5 │士童 │ 2 │ 700 │ 1,400 │
├───┼─────────┼───┼────┼─────┤ │6 │圓葉龜甲龍 │ 2 │ 4,000 │ 8,000 │ ├───┼─────────┼───┼────┼─────┤ │7 │狂刺仙人掌 │ 1 │ 3,000 │ 3,000 │ ├───┼─────────┼───┼────┼─────┤ │8 │大型寬葉彈簧草 │ 3 │ 2,500 │ 7,500 │ ├───┼─────────┼───┼────┼─────┤ │9 │龜甲 │ 1 │ 7,400 │ 7,400 │
├───┼─────────┼───┼────┼─────┤ │10 │玄武帝 │ 2 │ 28,000 │ 56,000 │ ├───┼─────────┼───┼────┼─────┤ │11 │北齋錦 │ 1 │ 38,000 │ 38,000 │ ├───┼─────────┼───┼────┼─────┤ │12 │馬卡龍天章 │ 1 │ 25,000 │ 25,000 │ ├───┼─────────┼───┼────┼─────┤ │13 │暗黑面天章 │ 10 │ 6,000 │ 60,000 │ ├───┼─────────┼───┼────┼─────┤ │14 │辣椒天章 │ 5 │ 700 │ 3,500 │ ├───┼─────────┼───┼────┼─────┤ │15 │赤花花籠(大) │ 1 │ 10,000 │ 10,000 │ ├───┼─────────┼───┼────┼─────┤ │16 │Renny萬象‘壽’ │ 1 │ 168,000│ 168,000 │ ├───┼─────────┼───┼────┼─────┤ │17 │花井萬象苗 │ 3 │ 6,000 │ 18,000 │ ├───┼─────────┼───┼────┼─────┤
│18 │馬金天章 │ 5 │ 7,000 │ 35,000 │ ├───┼─────────┼───┼────┼─────┤ │19 │大型紫萬象 │ 1 │ 100,000│ 100,000 │ ├───┼─────────┼───┼────┼─────┤ │20 │歌舞伎*姬葵 │ 1 │ 12,000 │ 12,000 │ ├───┼─────────┼───┼────┼─────┤ │21 │銀帶橋*娜塔麗 │ 1 │ 18,000 │ 18,000 │ ├───┼─────────┼───┼────┼─────┤ │22 │PP萬象交種錦*雪國 │ 1 │ 20,000 │ 20,000 │ ├───┼─────────┼───┼────┼─────┤ │23 │Nishi玉露錦 │ 1 │ 18,000 │ 18,000 │ ├───┼─────────┼───┼────┼─────┤ │24 │白線イナズマ萬象 │ 1 │ 60,000 │ 60,000 │ ├───┼─────────┼───┼────┼─────┤ │25 │夜想之森*水晶康平 │ 1 │ 20,000 │ 20,000 │ ├───┼─────────┼───┼────┼─────┤ │26 │萬象錦 │ 1 │ 38,000 │ 38,000 │ ├───┼─────────┼───┼────┼─────┤ │27 │白斑萬象錦 │ 1 │ 70,000 │ 70,000 │ ├───┼─────────┼───┼────┼─────┤ │28 │Palepeace 琥珀斑 │ 1 │ 12,000 │ 12,000 │ ├───┼─────────┼───┼────┼─────┤ │29 │白Pictahyb. │ 1 │ 6,000 │ 6,000 │ ├───┼─────────┼───┼────┼─────┤ │30 │Pygmaeahyb.var. │ 1 │ 28,000 │ 28,000 │ ├───┼─────────┼───┼────┼─────┤ │31 │毛玉露錦 │ 1 │ 18,000 │ 18,000 │ ├───┼─────────┼───┼────┼─────┤ │32 │舟橋實生萬象 │ 5 │ 8,000 │ 40,000 │ ├───┼─────────┼───┼────┼─────┤ │33 │熱帶夜 │ 1 │ 5,000 │ 5,000 │ ├───┼─────────┼───┼────┼─────┤ │34 │氣泡窗康平 │ 1 │ 3,800 │ 3,800 │ ├───┼─────────┼───┼────┼─────┤ │35 │天之泉 │ 2 │ 3,200 │ 6,400 │ ├───┼─────────┼───┼────┼─────┤ │36 │MarxRed │ 1 │ 35,000 │ 35,000 │ ├───┼─────────┼───┼────┼─────┤ │37 │Silvercloud │ 1 │ 7,400 │ 7,400 │ ├───┼─────────┼───┼────┼─────┤
│38 │廣重錦 │ 1 │ 38,000 │ 38,000 │ ├───┼─────────┼───┼────┼─────┤ │39 │Silverleather │ 1 │ 7,400 │ 7,400 │ ├───┼─────────┼───┼────┼─────┤ │40 │Zenith │ 1 │ 72,000 │ 72,000 │ ├───┼─────────┼───┼────┼─────┤ │41 │月光 │ 1 │ 3,600 │ 3,600 │ ├───┼─────────┼───┼────┼─────┤ │42 │新綠山 │ 2 │ 2,800 │ 5,600 │ ├───┼─────────┼───┼────┼─────┤ │43 │BlackdevilB │ 1 │ 3,920 │ 3,920 │ ├───┼─────────┼───┼────┼─────┤ │44 │Sweetcandy微錦 │ 1 │ 12,000 │ 12,000 │ ├───┼─────────┼───┼────┼─────┤ │45 │美豔A │ 1 │ 15,800 │ 15,800 │ ├───┼─────────┼───┼────┼─────┤ │46 │Tiger var │ 5 │ 8,000 │ 40,000 │ ├───┼─────────┴───┴────┴─────┤ │總計 │1,274,7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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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金額:新臺幣) │
├───┬──────────┬──────┬──────┤
│編號 │ 植株名稱 │ 價格(元)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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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ircle of life │60,000 │ │
├───┼──────────┼──────┤ │
│2 │鏡球錦 │20,000 │ │
├───┼──────────┼──────┤ │
│3 │soul crown │8,000 │ │
├───┼──────────┼──────┤ │
│4 │光環 │8,000 │ │
├───┼──────────┼──────┤ │
│5 │kelly │18,000 │ │
├───┼──────────┼──────┤ │
│6 │brownsugar │4,800 │ │
├───┼──────────┼──────┤ │
│7 │鏡球錦(大) │45,000 │ │
├───┼──────────┼──────┤ │
│8 │鏡球錦(美斑) │20,000 │ │
├───┼──────────┼──────┤ │
│9 │老虎錦糊斑 │8,000 │ │
├───┼──────────┼──────┤ │
│10 │實生交配錦 │20,000 │ │
├───┼──────────┼──────┤ │
│11 │綠姬錦 │12,000 │ │
├───┼──────────┼──────┤ │
│12 │玉露錦 │12,000 │ │
├───┼──────────┼──────┤ │
│13 │sweetcandy │20,000 │ │
├───┼──────────┼──────┤ │
│14 │白寡婦 │32,000 │ │
├───┼──────────┼──────┤ │
│15 │黑蝶龍錦 │45,000 │ │
├───┼──────────┼──────┤ │
│16 │高文皮 │8,000 │ │
├───┼──────────┼──────┤ │
│17 │白斑玉扇錦 │35,000 │ │
├───┼──────────┼──────┤ │
│18 │克雷克大交種錦 │20,000 │ │
├───┼──────────┼──────┤ │
│19 │實方一雄金賞玉扇錦 │65,000 │ │
├───┼──────────┼──────┤ │
│20 │綠姬錦(母本) │16,000 │ │
├───┼──────────┼──────┤ │
│21 │老虎皮錦 │20,000 │ │
├───┼──────────┼──────┤ │
│22 │花葵 │14,000 │ │
├───┼──────────┼──────┤ │
│23 │交種錦(美糊斑) │45,000 │ │
├───┼──────────┼──────┤ │
│24 │fairlady │4,500 │ │
├───┼──────────┼──────┤ │
│25 │loveheart(愛心) │12,000 │ │
├───┼──────────┼──────┤ │
│26 │三色萬象 │18,000 │ │
├───┼──────────┼──────┤ │
│27 │裏般若 │8,000 │ │
├───┼──────────┼──────┤ │
│28 │Green Woody │6,000 │ │
├───┼──────────┼──────┤ │
│29 │大久保實生翠貝錦 │36,000 │ │
├───┼──────────┼──────┤ │
│30 │大久保潘朵拉錦 │1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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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皇妃和之宮 │8,000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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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768,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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