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0年度,4號
ULDV,110,司拍,4,2021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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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拍字第4號
聲 請 人 葉鴻鑫


相 對 人 楊詔雄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 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 條、第881 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兩造於民國80餘年來陸續有資金往來, 而相對人於89年11月30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為聲 請人設定本金最高限額新臺幣(下同)5,000,000 元之抵押 權作為擔保,存續期間、債務清償日期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並經辦妥登記在案。嗣於94年5 月間,雙方再合意變更登 記上開擔保權利總金額為10,000,000元。查抵押權期間內聲 請人陸續借款給相對人多筆資金,後於107 年1月間相對人 之助理整理傳來相對人尚積欠本金分別為①800,000 元、②1, 948,410 元、③1,000,000 元、④1,500,000元,共計5,248,4 10 元,實則聲請人借款予相對人之款項應不止上開金額, 但上開金額為相對人所整理應無爭議可言,故暫以該金額為 請求。茲因上開借款①、③自108 年2 月起就未給付利息,借 款編號②、④自108 年1 月起就未給付利息,而依據雙方簽訂 之切結書約定,未繳息超過二個月者,聲請人得以行使抵押 權等語,爰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 權利移轉變更契約書、借款證、切結書、帳戶交易明細表、 欠款明細表、存摺封面、支票、LINE對話截圖等影本及土地 、建物登記謄本為證,依法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三、本件經本院依法以110年1月19日雲院惠非信決110年度司拍 字第4號函通知相對人表示意見,相對人固於同年月26日具 狀稱:縱相對人早於89年間提供名下不動產予聲請人設定最 高限額抵押權,然實際上相對人並未取得聲請人所付借款,



且聲請人所提出之本票及借據,縱然相對人之簽名為真,該 本票無發票日之記載,尚不生票據法上效力,而借據上亦未 就借款日期及其餘設定抵押權及交付收領現金或支票等記載 ,實難認聲請人對相對人存有借款債權。次查,聲請人所提 帳務明細資料及支票影本,實難認所指對帳明細之交易相對 象為相對人,且聲請人所稱以支票來借款之支票發票人,並 非相對人名義,尚難認相對人對聲請人負有還款債務。又聲 請人先以相對人借款10,000,000元,復主張實際本金為5,24 8,410元,又未主張利息部分,實難以認聲請人之債權金額 為何,故難認聲請人對相對人間存有借款債權。本件聲請人 聲請就其所主張相對人欠款「本金金額」實施抵押權,然其 未就相對人所欠債權金額為形式上之釋明,實難僅憑聲請人 所提出之證物,而認聲請人對相對人有借款債權,為此聲明 異議,請鈞院駁回聲請人之請求云云。然相對人所述涉及實 體事項爭議,本院不得於非訟事件程序加以審究,應由渠等 另尋訴訟途徑以資解決,併予敘明。
四、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 78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出抗告狀,並繳納 抗告費1,000 元。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4   日 司法事務官 吳憲信

附表:土地                                         110年度司拍字第4號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 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00 1 雲林縣 斗六市 重光東 33 409.38 1分之1 重測前:菜公段46-11地號 00 2 雲林縣 斗六市 重光東 39 7684.49 1分之1 重測前:菜公段50地號
附表:建物 110年度司拍字第4號 編 號 建 號 基 地 坐 落 建 物 門 牌 建 築 主 要 材 料 及 房 屋 層 數 樓層面積 (平方公尺)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各 層 合 計 00 1 2 雲林縣○○市○○○段00地號 雲林縣○○市○○路00號 農舍、乾燥機房、倉庫、鋼架有壁造、1層 一層300.19 300.19 1分之1 重測前:菜公段204 建號 附註:
一、嗣後遞狀及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逕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勿庸再具狀 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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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