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1511號
TPDV,110,司促,1511,2021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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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151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藝珂人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躍科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玉芬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億統互動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億統音響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思豪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玖拾參萬肆仟捌佰捌拾元,及
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
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
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
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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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藝珂人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躍科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藝珂人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億統互動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億統音響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